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读后感读后感300字
今天,我读了一个故事,这个故事的名字叫做《时代广场的蟋蟀》。
这篇故事的讲了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,一只住在美国康涅狄格州的小蟋蟀柴斯特闻到了一阵阵的香味,就循着香味跳进了野餐篮里,结果被牛肉三明治压住,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,后来一个叫玛丽欧的小男孩发现了它,就把它带回了家,在这里它认识了老鼠塔克和猫咪亨利与它们建立了友谊。一开始柴斯特梦游把两元钱当树叶吃了,又有一次在宴会上,柴斯特学会了唱歌,它表演给塔克看时就不小心把报摊点燃了,后来妈妈忍无可忍,就在妈妈生气时柴斯特唱出了妈妈最爱听得歌,于是就在地铁开了一场演唱会,可是它一点儿也不开心。最后在塔克和亨利的帮助下回到了草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