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难忘的“奸商”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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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我又去了光头哥的教室学习阅读写作。

难忘的“奸商”课

刚上课,光头哥就故作神秘地问:“大家猜我们今天要过什么节?”有人说儿童节,有人说电影节,有人说光头哥节。光头哥老师都摇头,我想了想,什么节呢?实在猜不出来。最后光头哥老师终于亮出底牌:“嘿,今天要过奸商节。”听起来是不是很有趣?对,大家这才想起来,上节课老师让我们带自己不用的物品。

随着光头哥的讲解,我们的教室立马成了一个“小商品市场”,同学们都把各自带来的东西放在自己的“铺位”上,开始叫卖。“走过路过不要错过,玩具枪只要5元钱了,只要5元钱了。”“这个3元……”“不卖不卖……”“哈,成交……”“水晶泥便宜卖了,一块钱一盒了……”声音此起彼伏,不绝于耳。我也飞快拿起我的钱去买东西。

我找到一位卖吃的同学,我问:“你这个辣条多少钱?”他说:“一元钱。”所以我买了一包。我又问了一个同学,他也是卖吃的。我问:“你的吃的多少钱,要还吗?”他说:“要还,但是只要一元钱。”我对他说:“算了,我走了。”我在心里想:“什么,吃的也要还!”

我又找了一个卖玩具的,我第一眼就看到了他的大炮。我问:“这个大炮多少元?”他说:“不贵,一元。”我刚拿出一元对他说:“你这个大炮只卖一元,你亏了。”他一听,对我说:“也是,那就五元卖了吧。”我买了之后,想了想,说了一句话:“我太难了,早知道不给他说了。”然后我又买了一个盒子,打开之后,里面有一把梅花十三的刀,我说:“为什么是这把刀?”

十分钟时间,“奸商”课就打上了句号。我意犹未尽,只好回到座位。说是“奸商”,可我好像一点都不像“奸商”,啥东西都买亏了。不过这只是光头哥老师发的用纸张写的钱。无所谓了,按照老师要求,我把买的东西都退给各位“商家”们,至于“钱”,最后都被垃圾桶回收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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